【百科】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消费者能否退房?

2018-08-30 吕艺彤
【百科】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消费者能否退房?

很多人在买房时会选择购买期房,这也就导致买房时没办法真实的感知房屋的方方面面,所知的只有开发商的广告宣传以及承诺。那么,当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改变了规划、设计,未按照广告宣传或承诺建设房屋时,消费者能否申请退房呢?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从上述条款可知申请退房的情形包括法定情形和约定情形。法定情形,即: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发生了变化等情形。约定情形,即:合同当事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可以退房的情形。


(信息来源:《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