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大连公积金新政解读 缴存比例12%以下的企业不受影响

2020-04-02 宋健
4.1大连公积金新政解读 缴存比例12%以下的企业不受影响

3月23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一则通知,主要政策为:大连市1999年1月1日以后入职的企业新职工,所属的企业住房货币补贴政府不再指定收缴机构,企业可将住房货币补贴款直接发放给新职工,个人可不再缴交住房货币补贴。涉及个人所得税事宜按国家税收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具体细节》》大连公积金新政:取消企业住房货币补贴收缴


政策解读


这个政策出台后,引起了很多朋友议论纷纷,很多人都搞不懂这个政策的具体意思,那么让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解释一下:


2018年7月开始,大连公积金更改了缴存比例,确定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均不得高于12%。


那么也就是说,大连市企业公积金缴存上限也只有12%的比例,但是有一些福利较好的企业目前实际的公积金缴存比例累计加一起是超过12%,那么高于这个比例的缴存基数就采取了货币补贴的方式来缴纳。


因此,本次大连公积金新政主要针对的是那些公积金缴纳比例累计实际超过12%的企业职工,但这里面涉及到的朋友们还需要注意两点:


1.本身已经采取货币补贴发放的企业职工不涉及此政策。


2.政策只是规定企业可以将住房货币补贴直接发给职工,但实际操作里部分企业是否能严格执行,将补贴款发给职工需要注意。


政策改变后公积金缴存额有何变化?


我们来举个例子,大连公积金缴存上限累计是40%,即企业25%,个人15%。


如果个人月薪10000元,那么累计公积金缴存额是4000元/月,如果按照现在新政策,企业和个人缴存比例各12%,而且改革后的货币补贴并未直接发放给新职工的话,那么个人现在累计公积金缴存额就是2400元/月。

这样一来,每个月公积金累计缴存额少了1600元/月。


因此,如果此政策涉及到的朋友,还是需要与企业及时协商督促,把此补贴款尽早落实到位。


解读:大连贝壳市场分析师 宋健(黑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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